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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 言 |
白 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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守城之法,木为苍旗,火为赤旗,薪樵为黄旗,石为白旗,水为黑旗,食为菌旗,死士为仓英之旗,竟士为虎旗,多卒为双兔之旗,五尺男子为童旗,女子为梯末之旗,弩为狗旗,戟为旗,剑盾为羽旗,车为龙旗,骑为鸟旗。凡所求索旗名不在书者,皆以其形名为旗。城上举旗,备具之官致财物,之足而下旗。 |
守城之法,举青旗代表木头,赤旗代表火,黄旗代表柴禾,白旗代表石头,黑旗代表水,赤黄旗代表食(品)物,苍鹰旗代表死去的将士,虎旗代表强兵,双兔旗代表士卒,童旗代表十四岁以下的童子军,妹妹旗代表女子,狗旗代表弓箭,进戟旗代表战斗,羽旗代表剑和盾,鸟旗代表骑兵,凡是所需之旗书上没有列举的,都用它的形状或名字来设旗。城上举旗,管预备的官员就得按命令调配财物,东西一旦充足,就撤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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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守城之法:石有积,樵薪有积,菅茅有积,雚苇有积,木有积,炭有积,沙有积,松柏有积,蓬艾有积,麻脂有积,金钱有积,粟米有积,井灶有处,重质有居,五兵各有旗,节各有辨,法令各有贞,轻重分数各有请,主慎道路者有经。 |
守城之法,石头、柴禾、菅茅、雚苇、木炭、沙、松柏、蓬艾、麻脂、金钱、粟米等都要有所储存。井和灶有固定的位置。他国之为人质者,要辟比较安全之处予以居住。五兵各有队旗,礼节各有一套,法令应有规定,轻重视于人情。巡视道路者应各有所司,分清路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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亭尉各为帜,竿长二丈五,帛长丈五、广半幅者六。寇傅攻前池外廉,城上当队鼓三,举一帜。到水中周,鼓四,举二帜。到藩,鼓五,举三帜。到冯垣,鼓六,举四帜。到女垣,鼓七,举五帜。到大城,鼓八,举六帜。乘大城半以上,鼓无休。夜以火,如此数。寇却解,辄部帜如进数,而无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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亭尉各有自己的旗帜,竿长二丈五,帛长一丈五,宽半幅,每尉须备六旗。敌人攻到城池的边缘,城上执勤的应敲鼓三下,举一旗。敌人到了池内可居之处,应敲四下鼓,举两面旗。敌人到了藩篱,敲六下鼓,举四面旗。敌人到了外堞,敲七下鼓,举五面旗子,敌人到了大城,敲八下鼓,举六面旗。敌人到了大城的一半以内,就不停止的击鼓。晚上用燃火代替旗子,火炬的数目如旗子数。敌人退去,旗帜数目如初始,但不敲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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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将为旌,长五十尺,四面四门将长,四十尺,其次三十尺,其次二十五尺,其次二十尺,其次十五尺。高无下十五尺。 |
城旗为深红色,四面门将的旗长五十尺,依次逐渐为三十尺、二十五尺、二十尺、十五尺,旗长不超过十五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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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上吏卒置之背,卒于头上。城中吏卒民男女,皆辨异衣章微
职,令男女可知。城下吏卒置之肩,左军于左肩,右军于有肩,中军置之胸。各一鼓,中军一三。每鼓三、十击之,诸有鼓之吏谨以次应之。当应鼓而不应,不当应而应鼓,主者斩。 |
城上的小吏徽章标于后背,士卒徽章标于头饰上。城中的吏卒,人民分男女,穿着都应有不同的标志,且须令一般男女都晓得。城下的官吏则把徽章置于肩,左军置于左肩,右军置于右肩,中军置于前胸。中军设鼓一个,每次敲一或三次,有鼓者要以此敲相应之数,该敲时不敲,不当敲时敲,司鼓者应当斩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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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广三十步,于城下夹阶者各二其井,置铁。于道之外为屏,三十步而为之圜,高丈。为民圂,垣高十二尺以上。巷术周道者,必为之门,门二人守之,非有信符,勿行,不从令者斩。 |
城下大道夹阶之处各有两井,井边放置铁耀,道外置屏厕,三十步而一,墙高一丈,人民公用厕所,墙高须十二尺以上。街巷设关卡以验往来之人的信符,每个关卡派守两人,如果行人手中没有凭证,就不放行,不听令者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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诸守牲格者,三出却适,守以令召赐食前,予大旗,署百户邑若他人财物,建旗其署,令皆明白知之,曰某子旗。牲格内广二十五步,外广十步,
表以地形为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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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次击退敌人者,有功。太守便令其人至前赐食,授予大旗,授以百户之邑或他人财物,竖旗子营署,使大家都知道这是某人获得的旗。牲格内宽二十五步,外宽十步,据地形作其长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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勒卒,中教解前后左右,卒劳者更休之。 |
操练军队,将居中而前后左右指挥,劳累者令轮番休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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