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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1 止:彼以此其然也,说是其然也;我以此其不然也,疑是其然也。
102 谓四足兽,与牛马,与物,尽与大小也。此然是必然,则俱为麋。
103 为麋同名俱斗
、不俱二,二与斗也。包、肝、肺、子,爱也。橘、茅,食与招也。白马多白,视马不多视,白与视也。为丽不必丽不必,丽与暴也。为非以人是,不为非。若为夫以勇,不为夫。为屦以买,不为屦。夫与屦也。
104
二与一亡,不与一在,偏去未。有文实也,而后谓之;无文实也,则无谓也。不若敷与美:谓是,则是固美也;谓也,则是非美;无谓,则报也。
105 见不见,离一二,不相盈,广修坚白。
106 不:举重不与箴,非力之任也。为握者之倍,非智之任也。若耳目。
107 异:木与夜孰长?智与粟孰多?爵、亲、行、贾,四者孰贵?麋与霍孰高?麋与霍孰霍?与瑟孰瑟?
108 偏:俱一无变。
109 假:假必非也而后假。狗,假霍也,犹氏霍也。
110 物:或伤之,然也;见之,智也;告之,使智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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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1
对方以为事物大概是这个样子,就说它大概就是这个样子;我却以为这个事物可能不是这个样子,因而对它就是这个样子表示怀疑。
102
称四足动物为兽,牛、马均四足,都是兽,但并非所有动物都是兽。因为四足动物、兽、牛马这些类有大有小。把四足则为兽当作必然,是错误的。
103
“为”和麋这两种兽都好斗,但未必都是两个在斗,这是“二与斗”。胞胎和肝肺都在母体内,母亲爱子也爱肝肺,同为爱但爱的对象不同。橘子和白茅,都被用来享用,但前者可以吃,后者却只用来招神。白马多白毛,瞎马却不多瞎,这是“白与眇”。有所附丽装饰却不一定美丽,为暴恶之行未必会暴露出来,这是“丽与暴”。在别人强迫下为非,与自觉地为非,名同为非但性质不同。做武夫表现英勇,这个武“夫”跟“丈夫”不是一回事。草制的鞋叫“履”,这跟履行的“履”也不是一回事。这是“夫与履”。
104
两个属性(如坚与白),只举其一则物(石)不在,只有二者兼举才能说明其存在。这是因为这样没有偏去任何一个属性。事物首先有其实体,才取一个名字称呼它;没有这样的实体,就不能取这样的名字称呼它。就好比花与美二者,称呼花是因为它本是美的,称呼别的名称则是因为对应事物不是美的。如果没有名称,万物就疑而难定了。
105
见白不见坚或见坚不见白,就割裂了石头的两种属性。把同属一体的坚白一分为二,二者就不能相互交融。物体的宽与长亦不可分割,正与石头的坚与白一样。
106
能举重物的不能拈针缝纫,但这无害于他举重的才能,因为拈钱不在他用力范围内;善于计算的人不懂得诡辩,但这无害于他计算的才能,因为诡辩不在他的用智范围之内。这正如耳不能见却不妨碍它之为耳,目不能听却不妨碍它之为目一样。
107 不同类的,如:木头长,
夜晚也长,哪个更长?智慧多,粟米也多,哪个更多?官爵高贵,父母尊贵,德行可贵,物价昂贵,哪个更贵?麋鹿体高,鹤飞得高,哪个更高?蝉鸣悲,鼓瑟亦悲,哪个更悲?这些都不同类,都是不可比的。
108 合为一体后与原来的仍一样。
109 假一定是“非”,非事实才是假。狗,取名为“霍(鹤)”,却不是真的鹤;正如人姓霍却不是鹤一样。
110 比如说是因伤而病,这是事实真象;亲眼看到,这是“知”;告诉别人,这是“使知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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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
疑:逢为务则士,为牛庐者夏寒,逢也。举之则轻,废之则重,非有力也;林从削,非巧也,若石羽,楯也。斗者之敝也,以饮酒,若以目中,是不可智也,愚也。智与?以己为然也与?愚也。
112 合
113 俱:俱一,若牛马四足;惟是,当牛马。数牛数马则牛马二,数牛马则牛马一。若数指,指五而五一。
114 长:宇徙而有处宇。宇南北在旦,有在莫。宇徙久。
115
116 无坚得白,必相盈也。
117 在:尧善治,自今在诸古也。自古在之今,则尧不能治也。
118 景:光至,景亡;若在,尽古息。
119 景:二夹一光,一光者景也。
120 景:光之照人若射。下者之人也高,高者之人也下。足蔽下光,故成景于上;首蔽上光,故成景于下。在远近有端与于光,故景库内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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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
碰到忙于事务的,就怀疑他是士人;看见建牛棚的,就估计这地方夏天清凉:这叫逢疑。举起像羽毛一样轻,放下像石头一样重,不必怀疑有力;木片顺削刀出来,不必怀疑技艺的巧妙:这是循疑。斗殴的人倒下了,是因为酗酒,还是因为集市买卖中的争执?这些怀疑都不可确知,是为偶疑。犯了过错,思忖一下,是自作聪明造成的,还是自以为是造成的呢?这是过疑。
112
113
俱一,就是不同的小类可在大类中合而为一,好比牛、马二类可合入四足动物一类;惟是,则是区别各小类,牛、马各为一类。分别数牛数马,则牛、马为二;牛马一块数,则牛马为一。这好比是数手指,分开数指为五个,每数完五个则为一个五。
114 既绝对运动又相对静止,这就是空间。空间从南到北,时间由朝到暮,空间的变迁和时间的流动是统一的。
115
116 抚石得坚、视石得白。坚白是交融一体、不可分离的。
117 尧善治天下,这是从今往古去考察他;把古代的东西用于今天,则尧也不能治理了。
118 有了光线,影子就会消失。光线存在,影子就不会出现。
119 两光线夹一光体,一光体形成一影。
120
光线照在人身上,像箭一样直。射到下面的光线透过小也投在高处,射到高处的则透赤小孔投在下面,因而在壁上成影。脚遮住了下面的光,所以透过小孔后成影在上;头遮住了上面的光,所以成影在下。在人身体或远或近处有一小孔,光线经过它投到壁上,所以在小孔后成了倒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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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1 景:日之光反烛人,则景在日与人之间。
122 景:木柂,景短大。木正,景长小。大小于木。则景大于木,非独小也,远近。
123
临:正鉴,景寡。貌能、白黑、远近、杝正,异于光。鉴、景当俱,就、去亦当俱,俱用北。鉴者之臭于鉴无所不鉴。景之臭无数,而必过正。景过正,故招。故同处其体俱然。
124
鉴:分鉴,中之内,鉴者近中,则所鉴大,景亦大;远中,则所鉴小,景亦小。而必正,起于中,缘正而长其直也。中之外,鉴者近中,则所鉴大,景亦大;远中,则所鉴小,景亦小。而必易,合于中,缘正。而长其直也。
125 鉴:鉴者近,则所鉴大,景亦大;亓远,所鉴小,景亦小。而必正。
126
负:衡木,如重焉而不挠,极胜重也。右校交绳,无加焉而挠,极不胜重也。衡加重于其一旁,必捶。权重相若也,相衡则本短标长。两加焉,重相若,则标必下,标得权也。
127
挈:有力也。引无力也,不正。所挈之正于施也,绳制挈之也。若以锥刺之,挈长重者下,短轻者上,上者愈得,下者愈亡。绳直权重相若,则正矣。收,上者愈丧,下者愈得;上者权重尽,则遂。
128 挈:两轮高,两轮为輲,车梯也。重其前,弦其前,载弦其前,载弦其轱,而县重于其前。是梯挈且挈则行凡重,上弗挈,下弗收,旁弗劫,则下直。扡,或害之也。梯者不得直也。今也废石于平地,重,不下,无也。若夫绳之引轱也,是犹自舟中引横也。
129 倚、倍、拒、掔。邪倚焉则不正。
130 谁石、累石,耳夹带者法也。方石去地尺,关石于其下,县丝于其上,使适至方石不下,柱也。胶丝去石,挈也。丝绝,引也。未变而石易,收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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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1
日光回光返照在人身上,影子就会出现在太阳与人中间。
122
木杆斜,影子就短而大;木杆正,影子就长而小。光源小于木杆,影子就大于木杆。不只是大小对这些变化起作用,远近也是如此。
123 平面镜照物时只成一影像。影像的形态、颜色、远近、斜正,都因被照物本身不同而不同。镜子与影像同时存在
,物体和影像各与镜面的距离也同时变化(接近或离开同时),只不过它们接近或离开镜面的方向总是相背的。人立于两镜中间,则无所不照入。复影无数,而它们必是两两相偶,一正一反,整个形体都是如此。复影无数,但人们看到的复影是很少的。
124
在焦点之内,物距焦点近,则镜光照到物体的光线多,其光线占镜的面积大,因而影像也在;物距焦点远,则镜光照物体的光线少,其光线占镜的面积小,因而影像也小。但无论远近,此种情况所成的像均为正像。从焦点引两条直线,经物形直射镜面的首尾两点,再延长这两条直线即可证明。
有焦点之外,物距焦点近,则镜光照到物体的光线多,其光线点镜的面积大,因而影像也大;物距焦点远,则镜光照到物体的光线少,其光线占镜面的面积小,因而影像也小。但无论如何,此种情况下物体所成的像均为倒像。从物形直射镜面的首尾巿,引两条直线,相交于焦点;再行长这两条直线即可证明。
125
物体距镜面近,则镜光所照到物体的光线多,其光线占镜面面积大,因而影像也大;物体距镜面远,则镜光所照到物体的光线少,其光线占镜面面积小,因而影像也小。但无论如何所成物像均为正形。这是因为凸面镜是迎面摄取物形的。
126
秤杆钩起重物而不倾斜,是因为秤绳处禁不住得起重力。假如把秤绳往秤锤一边移动一些,不现再另加重物也会倾斜,这是因为秤绳处禁不起这重力。秤杆平衡时在任何一边加重都会引起倾斜,这是因为秤锤和重物原来是成比例的。秤杆平衡时,重物一边的秤杆短而秤锤一边的长,两边同时加上同样的重量,则秤锤一边必要下垂,这是因为秤锤一边的权数大。
127
提升重物需用人力,重物下坠时(靠自然引力)则无须用人力。提举也不必只是用人力,还可以利用绳掣或尖劈等(机械力)。提物上升,滑轮绳子长挂重物的那头向上运动,绳子短挂轻物的向上运动,向上的越来越高,向下的直莱越低。滑轮绳子绷直,两头所挂重量相等,就静止不动了。让物下落,则往上的一头越来越长丧失原来的低点,往下的越来越接近地面。向上的权升到绳子尽头,重物也就坠至地面。
128
輲车的两轮高,两轮低,成梯形。前面轮低,其高层轮前,成弦形一般直,其低层轮前,再成统形一般直,并在这儿垂下弧形胡,而在车前胡上系上绳子。这种梯车,绳子拉了再拉就前行。凡有重物,上边不提它,下边不拉它,旁边不拽它,它必然往下直落。如有妨害它的,就会移动而不直落。輲车很稳,没有这种移动。如果弃石落地,石必直下,而不旁斜。用绳子牵引輲车,就跟用缆绳牵引舟船的道理一样。
129 比如劈开物体,推移物体,牵拉物体或进行射击,发力一偏斜,作用到物体上就不正了。
130
堆砌石材不过是并排铺石与往上垒石而已。偏房正房都要垒石打地基。在距地面一尺处放置方石,下面塞上石块,上面悬挂绳子,让绳子下端恰好到方石。方石不下落,是因为下面有石块支撑它。把绳子固定住,抽去方石下的石块,方石就被提举起来;如果绳子断了,那是方石自身重力下拉的缘故。绳子没什么变化而石头位置改变,那就是因为绳子上有了向上收取的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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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1 买:刀。邰伲葆相为贾。刀轻则籴不贵,刀重则籴不易。王刀无变,籴有变。岁变籴,则岁变刀,若鬻子。
132 贾:尽也者,尽去其所以不雠也。其所以不雠去,则雠。缶贾也宜不宜,缶欲不欲,若败邦鬻室嫁子。
133 无:子在军,不必其死生;闻战,亦不必其死生。前也不惧,今也惧。
134 或:知是之非此也,有知是之不在此也,然而谓此南北,过而以已为然。始也谓此南方,故今也谓此南方。
135 智:论之,非智无以也。
136
谓:所谓非同也,则异也。同则或谓之狗,其或谓之犬也;异则或谓之牛,牛或谓之马也。俱无胜,是不辩也。辩也者,或谓之是,或谓之非,当者胜也。
137 无让者,酒未让,始也,不可让也。
138 于:石,一也;坚、白,二也,而在石。故有智焉,有不智焉,可。
139 有指:子智是,有智是吾所先举,重。则子智是,而不智吾所无举也,是一。谓有智焉,有不智焉也。若智之,则当指之智告我,则我智之,兼指之以二也。衡指之,参直之也。若曰必独指吾所举,毋举吾所不举,则者固不能独指。所欲指不传,意若未校。且其所智是也,所不智是也,则是智是之不智也,恶得为一?谓而有智焉,有不智焉。
140 所:春也,其执固不可指也。逃臣,不智其处。狗犬,不智其名也。遗者,巧弗能网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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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1
货币、粮食的价格是相互制约的。钱币以较轻重量值较多价值则粮不贵,钱币以较重重量值较小价值则粮不贱。法钱不变,但每年粮食收成有变。由于每年收成不同导致粮食改变,收成也就同时制约着货币的变化。这就跟丰年不会卖子,而荐年则有可能卖子一样。
132
尽,指的是所有不能出售的原因都已不存在。所有不能出售的原因都不存在了,就可以出售。价格适不适宜还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意愿。这好比战败国家变卖家产嫁出女儿。
133
儿子在军中,不能断定他是一定活着还是死了;听到他作战了,也同样不能断定他是一定活着还是死了。但是先前不害怕,现在却害怕了。这就是“没有理由而感到恐惧”。
134
知道那不是这,又知道那不在这里,然而就把这称作南方,这是错误地称名并以此名为正确。开始时把这称作南方,所以今天仍然把它叫做南方。
135 进行论辩没有一定的知识是不行的。
136
说“所说观点不相同,就相异。同,比如对一动物,有的叫它狗,有的叫它犬;异,比如对上面动物,有的叫它牛,有的叫它马。前面‘同’的两说都正确,后面‘异’的两说都错误,这就是都没有胜负。”这种论说是“不辩”的。所谓“辩”,要么说它是,要么说它非,合乎事实的就是胜者。
137 让客人酒是可以的,让客人去买酒则说不过去。因为这是不能让的。让客人跟奴隶一样到城门去买酒,是讲不通的。
138 石头是一个统一体,坚、白是其两个属性,并存在于石头这个统一体中。有被认知的,有没被认知的,这都是可能的。
139
你知道事物的某一属性,又知道这一属性我已先指出过,这是重复。你知道某一属性,而不知道我所指出过的,算你知其一。这时我们说,“有知道的,有不知道的,可以并存”。如果你知道一点,并指出来告诉我,则我也知道了,这样我就能兼举其二。把我们两个人的认识拿来权衡比较,相互参验就能有对事物的全面认识。如果说“必须单指出我所举的,不要指我未曾举过的”,这是不可能的,因为事物的多种属性本来就不能割裂出单独的一个。两对事物的认识不相交流参验,对其把握就难免有错误。况且你知道的是这个属性,不知道的是那个属性,这个知道那个不知道,怎么能对作为各种属性统一体的事物形成全面的认识呢?不能形成全面认识,是因为“有的被认知了,有的没被认知”。
140
冬天的蛇蛰伏起来了,自然无法指出;逃走的家臣,去处不明,也无法指出;狗多的是,不知其名,也无从指出;遗失的东西,巧手也找不回来,同样无法指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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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1 智:智狗重智犬,则过;不重,则不过。
142
通:问者曰:“子智孰乎?”应之曰:“孰,何谓也?”彼曰:“孰,施。”则智之。若不问孰何谓,径应以弗智,则过。且应,必应问之时。若应长,应有深浅大小,不中。在兵人长。
143 所:室堂,所存也。其子,存者也。据在者而问室堂,恶可存也?主室堂而问存者,孰存也?是一主存者以问所存,一主所存以问存者。
144 五:合水、上、火,火离然。火铄金,火多也。金靡炭,金多也。合之府木,木离木。若识麋与鱼之数,惟所利。
145 无:欲恶伤生损寿。说以少,连足,谁爱也?尝多粟,或者欲不有,能伤也。若酒之于人也,且人利人,爱也,则唯弗治也。
146 损:饱者去馀,适足不害。能害,饱。若伤麋之无脾也。且有损而后益,智者,若疟病之之于疟也。
147 智:以目见,而目以火见,而火不见,惟以五路智。久,不当以目见,若以。
148 火:见火谓火热也,非以火之热我有,若视日。
149 智:杂所智与所不智而问之,则必曰:“是所智也,是所不智也。”取、去,俱能之,是两智之也。
150 无:右无焉,则有之而后无。无天陷,则无之而无。 |
141
知道狗,又重复说还知道犬,这是错误的;不作这样的无谓重复,就不会出错。
142
问:“你知道西吗?”应声道:“西指什么?”对方说:“西施。”这就知道对方所问了。如果不问明“西”指的是什么,就直接答道“不知道”,那就错了。而且应答必应于提问之时。比方说应答长还是短,答以深浅、大小,这都不合所问;只有答“长大”的“长”才对。
143
室、堂,是所在之地。他儿子,是存有之人。据存有之人而问及室、堂:哪个地方可存?据室、堂而问及存有之人:有谁存在?这两个提问一是据存有之人问其所在,一是据所在之地问其中存有之人。
144
五行指金、水、土、火、木。燃火可销金,是因为火多;金又能灭掉火炭,是因为金多。金器容水,火附木而旺,一如麋鹿居于山林,鱼儿生于水中,只是条件适宜罢了。
145
欲恶会伤身损寿,这是少连说的。(此话不恰当。)人就是因为爱自己的生命,才吃了许多饭。欲也有不伤身的,比如酒之于人。知道有利于人,这就是爱人,惟恐不能做到罢了。
146
饱者减去他多吃的,正好无害。过饱伤人,如吃粥过多会导致脾病。何况,有所损减还能使身体更健康,比如患疟疾的人去掉了疟疾。
147
用眼看到了物,是靠了光线,而光线是看不到物的。只用五官来感知时间,以“目见”等方式是不当的,因为那就好比光线本身看不见物一样。
148
说火热,并不是因为我们感觉到它热才说的,(火本身是热的。)就像看太阳,(并不因为我们看才有太阳,太阳本身就是存在的。)
149
混杂着别人知道的与不知道的东西去问他,他一定会说:“这是我知道的,这是我不知道的。”取他所知道的,去除他所不知道的,能取能去,这就是两知了。
150 比如现在说没有焉鸟,是曾有过而后世没有了;而说没有天陷之事,古时没有过,现在也没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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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1 擢疑无谓也。臧也今死,而春也得之又死也,可。
152
且:且犹是也,且必然,且已必已,且用工而后已者?必用工而后已。
153 均:发均,县轻而发绝,不均也。均,其绝也莫绝。
154 尧霍:或以名视人,或以实视人。举友富商也,是以名视人也;指是臛也,是以实视人也。尧之义也,是声也于今,所义之实处于古。若殆于城门与,于臧也。
155 狗:狗,犬也。而杀狗谓之杀犬,可。若两。
156 使:令,使也。义使使,义不使亦使,义假义亦使,假不义亦使,假。
157 荆:沈,荆之具也。则沈浅非荆浅也,若易五之一。
158 以楹之传也,见之,其于意也,不易先智,意相也。若楹轻于秋,其于意也洋然。
159 锥:段、椎,俱事于履,可用也。成绘屦过椎,与成椎过绘屦同,过仵也。
160 一:五,有一焉;一,有五焉;十,二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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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1
怀疑,是因为没有理由。臧今天死了,而春也得了同臧一样的病,说他必然会死是可以的,将来也是如此。
152 有将要如此,也有必然如此;有将要结束,也有必然结束。努力用功将来有可能完成的,就必须用功才能完成。
153 毛发绝对均匀,则可以悬任意轻重之物;如果发断,则不是绝对均匀。绝对均匀的话,它要断绝也没处可断。
154
对于霍这个人,有的称其名以示人,有的指其实以示人。举出霍,说他是自己的朋友、是富商,这是以名示人。把霍指出来,这是以实示人。尧的义,其名声产生于今日,而其事迹实处于上古。
155 狗就是犬。说杀狗就是杀犬,是对的。这就好比蛹就是螝。
156
使,就是使令。该戍边的就让他戍边,即便不勤于其事,也使他去戍边。殿军的就让他殿军,即便不善于其事,也使他去殿军。
157 沈县是属于楚国的。沈县相比要小,但不能因此说楚国小。这就好比换成五与一的关系,五分之一不能概括五的全貌。
158
楹柱是圆的,见到之后,发现自己的猜度不用改变,这是知道和臆测相一致。如果以为楹柱比秋蒿还轻,这个臆测就是茫然无知了。
159
锻石、锤子、锥子都用来做鞋,均为可用。或者是先上鞋后锤打,或者是先锤打后上鞋,二者实同,孰先孰后可以相互交错、灵活把握。
160 这个位“一”来说,五中有一;就十位上的“一”来说,一中有五。十,就是两个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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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1 非:半,进前取也。前则中无为半,犹端也。前后取,则端中也。必半,毋与、非半,不可也。
162
可无也,已给则当给,不可无也。久有穷、无穷。
163 正:凡无所处而不中县,抟也。
164 伛宇不可偏举宇也。进行者,先敷近,后敷远。
165 行:者行者必先近而后远。远近,修也;先后,久也。民行修,必以久也。
166 一方尽类,俱有法而异。或木或石,不害其方之相台也。尽类犹方也。物俱然。
167 狂:牛与马惟异,以牛有齿,马有尾,说牛之非马也,不可。是俱有,不偏有偏无有。曰牛与马不类,用牛有角,马无角,是类不同也。若举牛有齿,马有尾,以是为类之不同也,是狂举也。犹牛有齿、马有尾。或不非牛而非牛也可,则或非牛或牛而牛也可。
168 故曰牛马非牛也,未可。牛马牛也,未可。则或可或不可,而曰牛马牛也未可,亦不可。且牛不二,马不二,而牛马二。则牛不非牛,马不非马,而牛马非牛非马,无难。
169 彼:正名者,彼彼此此,可。彼彼止于彼,此此止于此,彼此,不可,彼且此也。彼此亦可,彼此止于彼此,若是而彼此也,则彼亦且止此也。
170 唱:无过,无所用,若稗。和无过,使也,不得已。唱而不和,是不学也;智少而不学,必寡。和而不唱,是不教也;智而不教,适息。使人夺人衣,罪或轻或重;使人予人酒,功或厚或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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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1
分半,是递次向前取半。一直往前则无法取半了,这就是到了最后的点。从前后现状分别往中间取半,一直取下去,则到了最后的“端中”(不能再分的中点)。分割物体必定是可以斫分的,“无(没有)”和“非半(不能再分割)”都是不能分割的。
162 已经有过(“已然”)则为曾经存在(“尝然”),这种存有是不可去除的。
163 丸,无论居于何处,其中心都悬着,因为它是圆球形的。
164 空间(“区字”)不可局限为某一地域,因为它是无穷的。而在某一区域步行的人,则以先到处为近,后到处为远。
165
走路的人必是开始走得近,后来走得远。远近,说的是距离(空间);先后,说的是时长(时间)。人们走得远,费时必长。时间是有穷而又无穷的。
166
方形的都是一类。这些物体除了方的属性,还各有其他不同属性,或是木或是石,但这并不妨碍方形物体合为一类。因为全类共有方形这一标准。事物皆是如此。
167
牛跟随马当然不同,但拿牛有齿、马有尾作理由,说牛不是马,则行不通。因为这两点牛马都有,并不是牛马中单独哪一个有、哪一个没有,不足以区分牛马。又或者说,牛与马不一类,因为牛有角、马没有角,所以说是类不相同。像这样说牛有角,马没有角就论定它们不同类,也同样是妄说,跟拿牛有角,马有尾当理由的一样。
168
在牛马这一群体中,有的不是“非牛”,有的是“非牛”,如果因此就说,牛马就是“非牛”,这样的话,就可以凭牛马群中有的不是牛有的是牛而说,牛马是牛。所以说,“牛马非牛不对”、“牛马是牛,不对”也是不对的。牛不是两个个体,马也不是两个个体,而“牛马”则是两个个体的整体概念。因此,牛就是牛,不是“非牛”;马就是马,不是“非马”,而“牛马”这一整体既不是牛,也不是马,这就不难理解了。
169
正名的人对“彼此”有三种看法:一是这样理解“彼此”可以:彼是彼并限于彼,此是此并限于此。二是这样理解“彼此”不可以:既是彼,又是此。三是这样理解“彼此”也可以:或是彼,或是此,只限于彼或此。若是这样理解彼此,“彼此”就与“彼彼此此”相同了。
170
[唱和无功,单独说来,]唱者无过,因为没人配合他、扶助他;和者也无过,因为他是受别人使唤,是不得已而和。唱而不和,是和者不学,所知甚少而又不学,功必少。和而不唱,是唱者不教,知之而不教,功必止。[总之,唱和双方都有责任。]这好比唆使人夺人衣物,唆使者和被使者其罪有重有轻;派人送别人酒,派人者和被派者礼义有厚有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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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1 闻在外者,室中所不知也。或曰在室者之色,若是其色。是所不智若所智也。犹白若黑也,谁胜?是若其色也,若白者必白。今也智其色之若白也,故智其白也。夫名,以所明正所不智,不以所不智疑所明。若以尺度所不智长。外,亲智也;室中,说智也。
172
以:誖,不可也。之人之言可,是不誖,则是有可也。之人之言不可,以当,必不审。
173 惟:谓是霍,可,而犹之非夫霍也。谓彼是是也,不可。谓者毋惟乎其谓。彼犹惟乎其谓,则吾谓行;彼若不惟其谓,则不行也。
174 无:“南者有穷则可尽,无穷则不可尽。有穷、无穷未可智,则可尽、不可尽未可智。人之盈之否未可智,人之可尽、不可尽亦未可智,而必人之可尽爱也,誖。”人若不盈无穷,则人有穷也,尽有穷无难。盈无穷,则无穷尽也,尽有穷无难。
175 不:“不智其数,恶智爱民之尽之也?”或者遗乎其问也?尽问人,则尽爱其所问。若不智其数,而智爱之尽之也,无难。
176 不
177 仁:仁,爱也;义,利也。爱、利,此也;所爱、所利,彼也。爱、利不相为内外,所爱、利亦不相为外内其为仁内也,义外也,举爱与所利也,是狂举也若左目出,右目入。
178 学:也以为不知学之无益也,故告之也是使智学之无益也,是教也以学为无益也,教,誖。
179 诽:论《诽之可不可以理之可诽,虽多诽,其诽是也;其理不可非,虽少诽,非也今也谓多诽者不可,是犹以长论短。
180 不:诽非,已之诽也不非,诽非可非也不可非也,是不非诽也。
181 物甚长、甚短,莫长于是,莫短于是。是之是也非是也者,莫甚于是。
182 取:高下,以善不善为度。不若山泽,处下善于处上。下所谓上也。
183
不:是是,则是,且是焉。今是之于是,而不是于是,故是不之。是不之,则是而不之焉。今是不之于是,而之于是,故之与不之同说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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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1
在外的人(对室内)有所不知。有人说:“室内的颜色与室外的相同”,即是说所不知的跟所知的相同。好比是白或者黑,哪种颜色对呢?这个跟它的颜色相同,比如白东西必然白色。现在知道它的颜色跟白东西一样,因而知道它也是魄的。抽象概念(“名”,如上面的“白”)正是用来拿所确知的去确定所不知的,拿所不知的去比拟已经确知的。这好比是拿尺子去量一未知长度。室外的,是亲知的;室内的,则是告知的。
172
错误,就是不正确。这个人的言论正确,那就是不错,可以认可。这个人的言论不正确,却认为他所说恰切,必然有失审慎。
173
称这类鸟为鹤,可以。但对那些不是鹤的东西也叫它们鹤,则不可。称说物名不要把别的称作这个。如果别的也可以叫这个物名,则我称说的物名就不适用了。如果不把别的也叫这个物名,就没有什么行不通的了。
174
“南方有限则可尽,无限则不可尽。有限无限不可知晓,所以可尽不可尽也不可知晓。人是充满的与否不可知晓,而人可尽不可尽必然也不可知晓,所以说人是可以产爱的观点错误。”假如人没有充满于无限,则人是有限的,尽有限没有什么困难。假如人充满于无限,则人是没有穷尽的,无穷尽的人去尽无限,也没有什么困难。
175
有人辩难道:“不知道数量,怎么就知道爱民兼顾全部了呢?恐怕有遗漏吧?”他问的是全部的人,而墨家就全爱他所问及的人。所以说,不知道数量却知道爱民爱的是全部这没有什么可非难的。
176
177
仁是爱,义是利。爱利,在于我的主观;受爱受利者,则是别人。我的主观不相为内外,受爱利者也不相为外内。说仁内义外,是把主观上对别人的爱与客观上的所利相并作为“内”“外”,这纯属妄说。就好比是从左眼出,却从右眼入,是无所谓“内”、“外”的。
178
批评些说的人以为学是无益的,并把这告诉别人这就是要让别人知道学是无益的,也就是在教。他自己以为学是无益的,却又去教别人让别人学,岂不是自相矛盾吗?
179
判定该不该批评要根据道理。别人的道理应当批评,即便批评很多,也是对的。别人的道理不当批评,即便稍有批评,也是不对的。现在有人说批评多了不好,这好比是以长论短一样机械。
180
若说批评不是对的,自己也在批评则自己的批评也是不对的。不反对批评,别人的错误才可去批评,自己的说法才无可非议。这就是不能反对批评。
181
很长、很短,就是没有再比它长的,没有再比它短的。它所具有的“很什么什么”的属性,就是除它之外,再没有比得上它的。
182 高低在于有没有高度的差别比如山和泽。处下不同于处上,有下才会有上。
183
说“是”,则“是又不是”。现在的“是”肯定了这个“是”就否定了那个“是”,所以,“是”是不完全的是。是不完全的“是”就是“是又不是”。现在不是完全的“是”而又是,所以“是又不是”是基于同一原因(即不周延)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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